新华网北京9月25日电(杨登媛) 9月2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以下简称《生产规范》)(GB 17405—2025),增加食品安全管理、产品召回及追溯管理要求及不同类别保健食品作业区划分指南。
《生产规范》基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的框架修订,代替《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 17405—1998),对原标准中选址及厂区环境、厂房和车间、设施与设备、保健食品原料、辅料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验证和检验要求等多项内容进行修订。
GB 17405-1998是保健食品早期的生产规范标准,借鉴了药品管理的理念,采用了药品生产中“一般生产区”和“洁净区”的表述。在30多年的保健食品产业发展中,一直沿用“一般生产区”和“洁净区”的表述。本标准修订强化了保健食品的食品属性,按照GB 14881的表述方式修订为“一般作业区”和“清洁作业区”,与食品中的相关表述相一致。本修订只是表述方式变化,监管要求和企业执行无实质变化。
《生产规范》的发布,进一步贯彻落实“最严谨的标准”要求,一方面,保持与GB 14881的协同性,有助于规范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生产流程,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贴合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实际需求,提升生产效率与产品质量,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与内生动力;另一方面,有助于完善特殊食品标准体系,强化特殊食品安全基础标准供给,将标准与保健食品监管原则紧密衔接,构建起更为完善的监管链条,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