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金融一线消息,据锦州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锦州中心支公司因有关资料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被罚款15万元。同时,张景荣(时任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锦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因对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锦州中心支公司业务资料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问题承担管理责任,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崔洪新(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锦州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因对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锦州中心支公司业务资料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问题承担管理责任,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锦州中心支公司
锦金监罚决字〔2025〕5号
有关资料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
罚款15万元
锦州金融监管分局
2
张景荣(时任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锦州中心支公司
总经理)
锦金监罚决字〔2025〕6号
对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锦州中心支公司业务资料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问题承担管理责任
警告并罚款2万元
锦州金融监管分局
3
崔洪新(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锦州中心支公司副总
经理(主持工作))
锦金监罚决字〔2025〕7号
对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锦州中心支公司业务资料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问题承担管理责任
警告并罚款1万元
锦州金融监管分局